宣城市信息工程學校
“五位一體”學分制“崗位”學分考核辦法
一、 指導思想
通過崗位學分考核,增強學生的崗位意識,展示學生的個性風采,挖掘?qū)W生的自我潛能,培養(yǎng)學生的各種能力,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(zhì),為今后更好地適應崗位、就業(yè)和創(chuàng)業(yè)的打下堅實的基礎。
二、 崗位學分界定
本辦法中,崗位學分指學生在學校期間從事衛(wèi)生值勤、校園值周、勤工儉學,參加訓練比賽、公益活動、志愿服務,擔任各種自治組織、學生社團、興趣小組、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的組織者和參與者,完成相關部門布置的臨時性、突擊性工作等所獲取的學分。學生參加校外頂崗實習的崗位學分考核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訂。
三、 原則
基礎性原則:因所有學生在學校期間均承擔一定的勞動、值日、值周等任務,故為每一名學生提供基礎性崗位學分2分。
均衡性原則:努力創(chuàng)設每一名學生都有機會獲取基礎性崗位學分之外崗位學分的機制。
激勵性原則:學生個體差異較大,獲取崗位學分的辦法和途徑多樣,無法用較為統(tǒng)一的標準考核,故可采取靈活的以激勵為主的考核辦法。
四、 崗位學分分值
標準學分5分/每學期,必修學分3分/學期五、學分計算辦法
序號 | 類 別 |
| 分 | 值 |
| 考核主體或依 據(jù) | 備注 |
優(yōu)秀 (省) | 良好 (市) | 合格 (縣) | 不合格 (校) | ||||
1 | 衛(wèi)生值日、校園值周 | 2 | 1.8 | 1.6 | 1 | 班主任 | 崗 位基 礎性 學分 |
2 | 勤工儉學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組織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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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校學生會主席、副主席 | 2 | 1.8 | 1.6 | 1 | 學生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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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學生分會主席、副主席,團總支書記 | 1.6 | 1.4 | 1.2 | 0.6 | 學 生處、團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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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學生自治組織部門負責人 | 1.6 | 1.4 | 1.2 | 0.6 | 管理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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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班長 團支部書記 | 1.6 | 1.4 | 1.2 | 0.6 | 班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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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班委會、團支部其他成員,學生自治組織干事 | 1.2 | 1.0 | 0.8 | 0.6 | 班 主任、管理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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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室長、桌長、課代表、組長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宿 管處、 膳 食處、任課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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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學生社團負責人 | 1.6 | 1.4 | 1.2 | 1.0 | 組織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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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學生社團成員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組織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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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興趣小組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指導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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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志愿服務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組織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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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公益活動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組織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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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集訓隊 | 1 | 0.8 | 0.6 | 0.4 | 組織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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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各類比賽 | 1.6—2.0 | 1.2—1.6 | 0.8-1.2 | 0.4—0.8 | 獲獎證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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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學分確認和獲取辦法
1.學生到班主任處領取崗位學分獲取憑證到考核主體處登記。
2.考核主體如實填寫崗位學分并蓋章或簽字。
3.學生將崗位學分獲取憑證交給班主任匯總。
4.班主任統(tǒng)一填寫學生綜合素質(zhì)報告單中的模擬崗位學分一欄。
七、說明
1.如果在五位一體學分制其他考核辦法中獲得了本辦法中的考核學分,不重復獲取學分。
2.在同一組織、同一活動中、同一比賽中實行就高不就低的辦法,不重復獲取學分。
3.為鼓勵更多學生獲取崗位學分,可考慮以月或半學期為單位實行各類崗
位輪值或更換。
上一條:“五位一體”評價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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